為進一步加強新式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作业,阻斷疫情傳播,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更好保证公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黨中心、國務院防控作业部署,根據《中華公民共和國突發事情應對法》《中華公民共和國傳患病防治法》和遼寧省严重突發公共衛生事情一級響應機制的有關規定,經省政府赞同,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緊急告诉如下:
一、省內各類企業不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触及保证城市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物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他触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在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证員工合法權益。視疫情發展變化情況,最早復工時間如有調整另行告诉。
二、省內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開學。此前,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舉行任何線下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包含各類培訓機構)。具體開學時間,視疫情發展變化情況,經科學評估確定后另行告诉。
三、對確因作业需要近期返遼人員,各地區、各相關部門和地点單位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地点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亲近接觸者一概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办法,做到全覆蓋。
四、各地區、各相關企業和學校要切實落實本告诉要求,強化主體責任,採取有用防控和服務保证办法,確保社會平穩有序。